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职位、专业要求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广州市增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公开招聘聘员职位表》(附件1)。
🙋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服从岗位安排;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6.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2003年7月1日至1985年7月1日期间出生)
7.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工作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曾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单位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近3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情形;
.招考部门认定的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招聘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考察胜任本职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执行增城区机关聘员工资福利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报名工作网上报名,考试等工作具体时间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考人员应持“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现场报名考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招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它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
(五)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不一致的,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报考人员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报考人员失联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公告未提及事项且上级有文件明确规定的事项,从其规定。
(四)本次招聘有关政策由广州市增城区民政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2629250;监督电话:020-82622500(上班时间:9:00—12:00,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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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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