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机构:广东医科大学
机构介绍:
广东医科大学的前身为中山医学院湛江分院,创建于1958年。60 多年来,学校历经湛江医学院、广东医学院、广东医科大学的变迁沿革,实现了办学格局从单科性向以医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转变,是省属重点大学。学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临床医学),硕士学位授一级学科6个(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生物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医学技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个(临床医学、公共卫生、药学)。有省级重点学科7个(省级攀峰重点学科1个、省级优势重点学科2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4个),珠江学者岗位计划设岗学科5个。
学校现有湛江、东莞两个校区,总面积近1900亩。开设33个本科专业,覆盖医学、理学、工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7大学科门类,面向全国 26 省和港澳台地区招生,全日制在校学生2.3万人,已形成“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
为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22人。同时,学校常年招聘应届博士毕业生,具体学科专业及要求见广东医科大学主页http://www.gdmu.edu.cn“人才招聘”专栏。
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享受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人员)。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广东医科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表》。其中辅导员岗位要求在校期间应担任过以下主要学生干部之一:
(1)曾担任班级主要班委职务(须由院系出具证明);
(2)曾担任学校或院系团委副部长以上职务(须由学校团委或院系出具证明);
(3)曾担任学校或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副部长以上职务、学校社联副主席以上职务(须由学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处)或院系出具证明);
(4)曾担任学生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须院系党委出具证明)。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薪酬待遇按国家及学校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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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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